|
关于开展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查工作的公告时间:2016-06-30 根据国家保密局《关于开展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保局字〔2014〕2号)精神,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查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。社会印制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,并对照相关资质条件和保密标准,甲级资质申请单位向工商注册地的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向工商注册地的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申请单位要按照《管理办法》及配套文件要求,建立完善保密管理体系,提交申请材料。首批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。拟申请印制资质的企业可向工商注册地的省、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。 特此公告。
附件: 1. 省、市保密局联系电话
江苏省国家保密局 2014年7月28日
附件1
省、市保密局联系电话
省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25)83392009、83393512(传真) 南京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25)83359830 无锡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0)81821276 徐州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6)83732504 常州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9)85680965 苏州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2)68610101 南通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3)85098057 连云港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8)85803027 淮安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7)83605636 盐城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5)86660701 扬州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4)87873809 镇江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11)84446123 泰州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23)86886038 宿迁市保密局: 联系电话:(0527)84368438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