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025-86565961
首页 >> 业界动态 >>协会动态 >> 国家保密局公告
详细内容

国家保密局公告

〔2021〕年 第3号

按照国务院《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7号)部署要求,经商有关共同审批部门,现就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自2021年7月1日起,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调整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,不再受理新的三级保密资格申请。承担绝密级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,应当申请一级保密资格。承担机密级或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,除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》(国保发〔2016〕15号,以下简称《认定办法》)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外,应当申请二级保密资格,并按照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》接受审查。

二、2021年7月1日前受理的三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,通过审查后其三级保密资格在证书有效期满前继续有效,应当继续按照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》要求开展保密管理。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保密资格的,应当按照《认定办法》规定程序申请一级或二级保密资格,并执行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标准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国 家 保 密 局    

2021年6月30日 

江苏保密网 Jiangsu Province Confidentiality Association 

邮编:210023    

电话:025-86565961     

传真:025-86565931

邮箱:jssbmxh001@jssbmxh.org
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大道699-22号江苏软件园徐庄基地20栋1楼     

江苏省保密协会

seo seo